一个不是很成熟的建议
怎么说呢~其实偶比较赞成论坛的版主试用制,但是见习期是不是可以短一些呢~比如说20天或者半个月都可以,当然如果版主特别有能力,也可以采取破格提前结束见习期的方法~~因为偶发现现任的见习版主例如剑舞仙月英,灵犀一念还有爱爱都是比较有才干的版主~长期处在见习期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他们进一步开展论坛工作有些阻碍~因而才有这个建议,当然,这并不是处于偶个人利益角度,只是希望论坛能更好的发展,增加一些人气,呃~这个建议并不是很成熟,望诸位管理员能斟酌一下,根据实际情况再做定夺
[ 本帖最后由 月光疾风 于 2008-6-13 18:14 编辑 ]